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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叶玲

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460028****3228

住址:海口市琼山南北水果市场A区39号铺面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小红与被执行人李叶玲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4)琼0107民初2584号民事判决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01民终98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4)琼0107执348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陈小红支付合同款17000元;

二、向申请执行人陈小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本案执行费155元。

联系举报电话:贾璇法官08986587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