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半年、实际运作一年,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300多家门店,却在半个月内全面关闭,“水果营行”的经营、销售模式再次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慎用预付式消费。深圳市消委会日前就“水果营行”事件发布预付式消费四点警示。

最近一年多来,该公司采取众筹资金方式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了300多家“水果营行”门店,并采取预付式消费模式从事水果销售,以超低折扣优惠为诱饵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会员卡(储值卡)。

市消委会表示,透过“水果营行”重大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再次暴露了预付式消费给消费者带来的风险,为此,向消费者发出四点警示:

1

优惠越大风险越大,消费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使用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往往以诱人的折扣优惠吸引消费者掏钱办卡,以便迅速回笼、聚集资金。消费者面对这些经营者尤其是新开业的经营者时,要多个“心眼”,“心动未必行动”,理性消费,按需消费,切记“天上不掉馅饼”!掏钱容易退钱难!不合理的让利和高优惠是不正常的或短期行为,甚至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诈骗。

2

“众筹”经营模式遭遇预付式消费模式,消费者风险可能加重

水果营行迅速发展得益于线下实体店的众筹加盟及会员预付款融资模式,但由于前期投入难以实现实质性盈利,资金链就会出现断裂现象。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消费隐患是不可避免的,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无疑是雪上加霜。

3

预付式消费模式急需完善立法、加强监管执法

制定综合性的预付式消费法律法规,或将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层级提高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层面,将从事预付式消费的所有主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治乱需重典”;加强监管执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大预付式消费的执法力度。

4

广大经营者要积极主动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

市消委会强烈呼吁,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企业,应按规定积极主动地向省、市、区三级商务部门备案,并自觉执行资金存管,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商务部门对应备案不备案的企业要严格处罚。(记者戴霖硕通讯员胡蓉)